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政策解读
胡生 13640980251 微信同
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从事专题、专栏、综艺、动画片、广播剧、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、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,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
根据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、专栏、综艺、动画片、广播剧、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、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”,凡涉及这些业务的就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。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基本条件
1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。
2)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、资金和工作场所,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。
3)在申请之日前3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。
4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,申报程序:
受理: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,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。
审查: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,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。
决定:标准同审查标准。